四五月份,国家广电总局官员频频亮相国内动漫高峰会议,就国家动漫发展方向进行了解读,强调各电视播映机构播出的国产动画片不能少于60%,即电视台的播放国产动画片和引进动画片的比例不得低于六比四,旨在有效扶持中国动画制作公司的发展,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加入到影视动画行业,更多地传播与创造中国本土的动画明星,支持中国优秀的文化产品出口。
这一政策刚发布之初确实激发了民营动画制作企业的创作热情与民营投资资本的投资力度。2005年,我国国产动画实际生产长度已突破4万分钟,超过1993年至2002年十年间我国国产动画片的总产量。当国家广电总局在公开场所发布这些数据时,尽管给我们飘来些许喜悦的心情,但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长征路上艰难险阻。
相对于电视台播映机构来说,不得不考虑动画购片成本与广告收益的财务平衡,同时,也不得不考虑如何贯彻执行国家广电局的政策法规,这也在客观上刺激与抬高了国产动画的播出门槛。从收视率与广告收益方面考虑,电视台宁愿播出海外引进的优质动画节目;从政策落实执行、促进与繁荣国产动画的局面下,逼不得调播一些国产动画老片,再适量购买一些经国家广电总局推荐的优秀国产动画新片。
这也就是说,无论是教育性质还是娱乐性质的,未获得广电局推荐、制作质量一般的动画片,要与观众见面几乎是不可能,“推陈出新、弘扬民族文化、鼓励文化产品出口”也就成为一句空谈。
杭州一家动画公司投资800万元制作完成的一部反应中国抗战历史的动画片,在没有获得广电局推荐为国产动画片推荐之前,跑遍北京、上海、广东等十几个发达省市,竟然没有一家电视台愿意花钱购买与播出。投巨资制作的片子不能与观众见面,这对投资人来说是多么大的伤害与打击?
深圳一家动画公司投资3000万元制作完成的侦探故事动画片,已经在全国300多家地市台播出,也获得了优秀国产动画片推荐,尽管他们“托了爷爷也拜了奶奶”,前后经历近一年半,也无缘在中央级电视媒体与观众见面。
作为立足于长远收益的理性投资人来说,制作、播出动画片,无非是想创造一个深入人心的动画明星,再通过动画明星在消费群中的知名度、影响力、美誉度,进行卡通品牌授权开发动漫衍生产品,从而获得长期高额的市场回报。
动画产业的主要利润来源是电视或电影的播映和之后的系列产品开发这两大板块。动画产业的链条模式基本包括这样一系列环节:影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电视台和电影院的播出和放映——动漫图书出版发行——音像制品的发行——形成版权的授权代理——衍生产品开发和营销。在这些环节中,动画片创作生产是龙头,如果没有优秀的动画片及其成名的卡通明星,一切开发和经营都是一句空话。
然而,动画片不能播出,整个动画产业链就不能被激活。策划、制作、发行、播映、授权、产品开发与销售等各环节,一旦断层几千万上亿元的投资就打水漂了。
电视播映机构制播不分离、节目采购无规划统一的标准、宏观政策没有具体实施方案,国家制定或颁布再多的优惠政策,对于民营动画公司而言,也只能是“看得到葡萄”而“吃不到葡萄”,是酸是苦只自己强咽慢咽。
许多民营动画制作企业,不可能享受一些“国”字号的动画制作公司或部门的播出频道资源,他们投资千万元完成的或优秀或稚嫩的影视动画作品“胎死腹中”。虽说市场经济社会下的市场行为完全由市场来调节,可摆在我们面前的“不是市场垒起的铜墙铁壁”,而是“雪山、草地、沼泽”,更多的是“资源关系计划经济种下的恶果”,显而易见,动画投资人、制作人、发行人必然要在漫漫的长征之路撒下一路的汗水与泪水。